新冠肺炎疫情暴發(fā)后,雖然旅游,、餐飲,、線下娛樂等行業(yè)受到一定沖擊,但生鮮配送,、在線教育,、遠程辦公、在線醫(yī)療,、網絡游戲等新型“宅經濟”卻乘勢而上,,蓬勃興起,成為當前經濟發(fā)展中的一抹亮色,。
百度數據顯示,,1月18日以來,在線教育,、在線醫(yī)療,、在線娛樂與生鮮電商四大行業(yè)整體熱度環(huán)比增長超100%,近30天遠程辦公需求環(huán)比上漲663%,。
當下,,“宅經濟”雖然滿足了人們的一些新需求,但也出現了一些發(fā)展中的難點和痛點,。例如,,有學生家長反映,他們在幫助孩子使用線上教育軟件時發(fā)現,,一些課程制作不夠用心,,只是把線下教學簡單地搬到線上,導致學習效果打折扣等。
近日,,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在挖掘“宅經濟”井噴背后那些短板的同時,試圖找出新業(yè)態(tài)下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良方,。
線上課程魚目混珠消費糾紛接踵而來
“很多都是網上直接抄來的,,感覺被坑了。”
眼看著自己購買的線上課程質量越來越差,,蕭剛(化名)選擇放棄這套課程,,因為“怕被帶歪了”。
蕭剛在浙江省杭州市從事自媒體工作,,為了提升業(yè)務能力,,他在網上購買了一套關于網絡傳播理論的線上課程。在試聽階段,,這套線上課程的表現很不錯,,寓教于樂,容易理解,。沒想到,,購買以后,課程的質量卻讓蕭剛非常失望,。
來自北京某大學三年級的郭宇(化名)也遇到過和蕭剛類似的情況,。“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如今,,郭宇堅信幾十元或數百元的線上課程根本無法保證質量。
“線上課程魚目混珠,,付款后,,一旦發(fā)現問題就很難找到投訴渠道。”郭宇說,,“線上課程的透明度很差,,存在誘導消費,就像一錘子買賣,。”
他們的經歷并非偶然,。《法制日報》記者調查發(fā)現,,網上有關知識付費的平臺非常多,,例如慕課、微課等,,但不少受訪的消費者反映,,有些線上課程的文字視頻介紹,、試聽部分與付款購買后的學習內容不太相符,或者質量很差,。
受疫情影響,,不少人選擇足不出戶在網上學習,“宅經濟”下在線教育日漸火爆,。然而,,相關的消費糾紛也接踵而來。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數字經濟呈現出來的一個特點就是虛擬場景交易。在虛擬場景下,,有些不良電商以次充好,、偷工減料,導致線上課程不符合消費者的預期,,或者與宣傳中的描述大相徑庭,。因此,在線教育的課程質量很難保障,,這就需要平臺方介入監(jiān)管,,同時透明度也應該相應地提升,。
網絡游戲貨不對板維權不易直接卸載
在“宅經濟”下帶火的網絡游戲,,也存在類似的問題。
楊陽(化名)是一位游戲玩家,,同時對我國的傳統文化非常感興趣,,特別推崇《山海經》。
有一次,,楊陽打開網頁,,被一條游戲廣告吸引。“開局一條鯤,,進化全靠吞!”“鯤只排名第三,、霸王以鯤為食”……諸如此類的廣告語,配上一張張視覺沖擊感極強的海報,,讓他情不自禁地點擊進入游戲,。然而,玩了幾盤以后,,他發(fā)現這款游戲和廣告中宣傳的完全不一樣,。
類似的以“鯤”為噱頭,吸引消費者的游戲還有很多,。
資深游戲玩家李力(化名)就被騙過很多次,,“我嘗試點擊進去的10多款養(yǎng)鯤游戲里,連一條鯤都沒有”。
據李力介紹,,這些游戲的宣傳海報一般極具煽動力,,大多是一些仙俠類游戲,玩法和10多年前的《傳奇》差別不大,。
在劉俊??磥恚W絡游戲與其他實體消費不同,,必須依附于網絡媒介存在,。網絡游戲玩家所消費的內容并非實體,而是在網絡世界中的游戲體驗,。網絡游戲玩家在游戲中得到的物品大部分以虛擬的形式呈現,,因此網絡游戲維權比較困難,維權成本也高,。
正因為如此,,不少受訪的消費者稱,對于這些“貨不對板”的網絡游戲,,他們一般選擇直接卸載,。
“云生活”依賴App 涉嫌過度收集信息
“宅經濟”之下,云課堂,、云下廚,、云健身、云診療,、云逛街,、云春游等各類“云生活”方式大行其道,“云”上的日子在給人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不少問題,。因為“云生活”方式依賴App存在,但背后的授權卻涉嫌過度收集用戶個人信息,。
許果(化名)正在某大學讀碩士研究生一年級,。近期,他頻繁使用騰訊會議,、CCtalk,、雨課堂等各類線上授課App上網課。學習了一段時間后,,許果發(fā)現,,這些線上授課App在使用時會收集大量的個人信息,例如,,要求允許訪問電話簿,、相冊,,開啟錄音權限、相機權限等,。
“我在某個線上授課App上發(fā)現,,如果要注冊網師,就要提供身份證照片,,還有看上去非常冗長的同意條款,。我不知道這些App收集這么多個人信息有什么用,更不知道我的信息會不會被用作他途,。這種冗長的同意條款就像強買強賣,,你不同意就用不了這個App,但上課又必須用,,所以很無奈,。”許果說。
在許果看來,,要想聽課,,就要授權這些App使用麥克風、相機功能,,這種強制要求授權的方式無異于監(jiān)聽,。
“授權”二字,在《法制日報》記者的采訪中,,被不少受訪者提及,。
張夏(化名)目前在北京工作,復工后,,為了上下班方便,,他下載了一款網約車App。不過,,這款App要授權手機號碼、定位,、訪問存儲空間和照片,,如果不授權就不能使用,這三項授權是關聯在一起的,,必須要選,,張夏擔心自己的信息會被泄露。
他們的擔憂并非完全沒有依據,。以在線教育為例,,有媒體報道,有消費者一個月內遭遇了近百個線上教育機構的電話推銷轟炸,。
2018年11月,,中國消費者協會發(fā)布的100款App個人信息收集與隱私政策測評情況顯示,,App普遍涉嫌過度收集個人信息。
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發(fā)布的消息,,“授權”是消費者使用一個新App的第一步,。但在收集個人信息方面,App普遍存在涉嫌過度收集個人信息的情況:59款App涉嫌過度收集“位置信息”,,28款App涉嫌過度收集“通訊錄信息”,,23款App涉嫌過度收集“身份信息”,22款App涉嫌過度收集“手機號碼”等,。
去年12月30日,,App個人信息保護工作研討會在北京舉行。會議消息稱,,自2019年3月建立App舉報平臺至今,,App違法違規(guī)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專項治理工作組共收到網民舉報信息1.23萬條,涉及2300多款App,。
同日,,國家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四部門聯合發(fā)布《App違法違規(guī)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旨在為監(jiān)督管理部門認定App違法違規(guī)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提供參考,,為App運營者自查自糾和網民社會監(jiān)督提供指引,。
“互聯網上所有的消費行為和經濟活動都離不開個人信息。一個核心問題是,,區(qū)分個人信息和大數據之間的差異,。個人信息屬于隱私權的保護范圍,屬于用戶自己;大數據屬于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可以歸屬于平臺,。如果混同兩者之間的關系,把個人信息和大數據混為一談,,就會讓一些不良商家,、違法企業(yè)有可乘之機。”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說,。
在北京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會長邱寶昌看來,,治理App過度收集用戶信息,首先要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guī),,及時出臺個人信息保護法,、隱私法等。“目前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尚屬于原則性規(guī)定,,沒有規(guī)定相應的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以及有關監(jiān)管部門不作為的責任,同時還要嚴格執(zh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