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全國政協常委,、市場監(jiān)管總局副局長甘霖在“委員通道”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消費維權要讓消費者真正地參與進來,,要大力推行消費投訴公示制度,進一步營造良好的消費環(huán)境,讓老百姓消費得更放心,、更舒心,。
汲取借鑒其他消費者意見,有助于消費者貨比三家,,規(guī)避消費風險?,F在網上購物,許多消費者都習慣先瀏覽商品的評價記錄,,主動遠離差評多的商家,。相比之下,線下消費缺少這樣一個平臺,,消費者之間存在信息壁壘,,消費體驗無法共享,從而給了商家“割韭菜”的機會,。信息不對稱,,不僅影響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加劇消費風險的積累,,而且容易滋生商家的投機心理,,不利于誠信意識培養(yǎng)。
消費投訴公示,,則是打造一個政務版的“電商平臺”,,不同商家就是上面的“網店”,平臺上及時曬出各商家的“投訴率”,。2016年,,市場監(jiān)管總局曾選取上海、重慶,、江西三地開展為期一年的消費投訴公示試點,,取得明顯成效。2018年,,消費投訴公示試點工作在全國范圍內全面開展,。如今,市場監(jiān)管總局副局長甘霖透露,,下一步還會繼續(xù)加大力度全面推行消費投訴公示,,拓展線上線下公示渠道,聚焦投訴集中企業(yè)以及多發(fā)易發(fā)的問題,。這對于推動消費維權,、提振消費信心和規(guī)范市場發(fā)展是多贏之舉。
首先,,有助于消費者個體維權,。一直以來,,舉證難、鑒定難,、索賠難,,成為橫亙在消費者維權道路上的三座大山。費時費力不說,,有時候“追回一頭雞,,得殺掉一頭牛”。商家會想方設法推諉扯皮,,大念拖字訣,,刁難消費者。實行消費投訴公示后,,商家面對的就不再是一個消費者,,再想捂蓋子是不可能的了。在這種情況下,,商家勢必會主動引入舉證倒置,,該退貨賠償的退貨賠償,該解釋說明的做好溝通,,從而給消費者一個滿意的交代,。
其次,有助于營造良好消費環(huán)境,。正如甘霖副局長所言,,過去解決消費投訴主要靠政府的 “三板斧”,監(jiān)管,、執(zhí)法加調解,,說來說去還是政府監(jiān)管和企業(yè)自律的“二人轉”。引入消費投訴公示制度后,,“二人轉”就變成了“三人行”,,廣大消費者參與進來,得以補齊社會共治不足這個短板,。一方面,,把分散的投訴信息集中曬出來,對于政府監(jiān)管,、企業(yè)自律能夠起到有力的監(jiān)督作用,。同時,信息資源的共享,,大大降低了消費者的試錯成本,,減少入坑概率,讓老百姓消費得更放心,、更舒心,。
此外,,有助于市場良幣驅逐劣幣。過去信息混沌狀態(tài)下,,消費猶如“隔布袋買貓”,,誠信商家難以贏得信任,少數無良商家也能蒙混過關,。有了消費投訴公示后,紅榜黑榜一目了然,,投訴量少,、解決速度快、滿意度高的商家可以迅速脫穎而出,,投訴集中,、負面纏身、口碑不佳的商家自然步履維艱,。陽光是最好的凈化劑,,當消費變得公開透明,消費者用腳投票將倒逼市場優(yōu)勝劣汰,,推動行業(yè)健康發(fā)展,。(張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