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天津訊(記者 萬曉東)3月15日,天津市消費者協(xié)會發(fā)布消費警示,,告誡部分電商平臺應主動,、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公示“精選”的相關信息。
2021年3月,消費者喬女士與某網絡平臺提供的“精選”家裝經營者簽訂了裝修合同,。此后,,家裝經營者在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并拒絕按約完成全部工程,。多次投訴后,,平臺償消費者450元。這段經歷讓喬女士失去了對“精選”甚至平臺的信任,。
記者調查發(fā)現,在該平臺的裝修版塊中,,個人提交身份證、公司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付費后能成為“精選”會員商家。在“到家精選”頁面,,消費者填寫的裝修需求,、地址,、預計花費以及聯系方式等信息,可以被會員商家付費獲得,。該平臺不突出消費者評價,產生投訴基本上“安撫處理”,。
天津市消協(xié)認為:消費者在購買電商平臺內經營者提供的服務過程中產生消費投訴,,電商平臺應積極協(xié)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會員商家付費并獲得消費者需求信息不應是“精選”本義,,消費者是否選擇“精選”商家的服務,,有賴于電商平臺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經營者相關信息。電商平臺經營者負有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制度,、公示信用評價規(guī)則,、為消費者提供評價的途徑以及不得刪除消費者的評價的義務,,以保障消費者對商品或者服務作出完整評價,構建一個相對公開、透明的交易平臺,。
天津市消協(xié)對存在類似“精選”行為的電商平臺發(fā)出警示:守公平,、促消費,基礎在于依法保護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主動,、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公示“精選”的相關信息,,是電商平臺的應盡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