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記者施本允)為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提高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效能,,推動形成消費維權社會共治格局,6月22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市場監(jiān)管局、浙江省消保委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全面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共享法庭”建設 進一步深化消費糾紛訴調對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據悉,,《通知》明確將消費者權益保護“共享法庭”作為消費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充分發(fā)揮全省各級人民法院和消保委組織在化解消費糾紛中的積極作用,進一步完善訴調對接機制,,實現全流程對接和閉環(huán)管理,。
在化解消費糾紛、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中,,消保委組織將充分發(fā)揮及時就地的基礎性作用,。記者了解到,每個消費者權益保護“共享法庭”配備1名聯(lián)系法官和1名庭務主任,。聯(lián)系法官由轄區(qū)人民法庭或基層法院的法官擔任,,主要負責指導調解、訴訟服務,、法治宣傳,、協(xié)調聯(lián)絡等工作;庭務主任由各級消保委工作人員或消保委分會工作人員擔任,,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共享法庭”日常管理,、維護和服務,引導當事人進行訴前調解,,幫助辦理網上立案,、在線庭審等事務。
浙江省消保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浙江省各級人民法庭將積極協(xié)同各市,、縣(市、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消保委設立消費者權益保護“共享法庭”,,2022年底前實現市、縣兩級消保委全覆蓋,,并在問題較為集中,、消費糾紛較為多發(fā)的基層消保委分會先行設立。同時,,消費者權益保護“共享法庭”將堅持訴源治理和以人為本等原則,,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和解、調解等非訴方式化解消費糾紛,,促進矛盾糾紛及時,、源頭化解,力爭將大部分糾紛解決在訴前,,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記者了解到,此前,浙江寧波,、海寧,、長興、平陽紛紛主動申請建立“共享法庭”,,通過“一根網線,、一塊屏”連接法院、消保委和消費者三方,,目前已多次為消費者成功調解糾紛,,實現消費糾紛在線快速調解指導、網上立案“一次不用跑”,,在線訴訟及司法確等功能,,極大地便利消費投訴的處理,真正實現了消費糾紛訴前多元調解與高效解紛的快車道直通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