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重慶訊(記者劉文新)重慶劉某南銷售假冒的飛天茅臺酒91瓶,,涉案銷售金額共計20.3萬余元,,非法獲利3萬元。重慶市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委員會認為劉某南的行為嚴重損害了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知情權(quán)和選擇權(quán),,危害社會公共利益,,因此提起公益訴訟,將劉某南訴至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9月20日,,劉某南與重慶市消委會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同意在《中國消費者報》上刊登公開道歉信;2025年10月20日前參加4次消費領(lǐng)域的公益活動,,每次支付活動經(jīng)費1萬元,,每次參與活動的方式和完成效果需經(jīng)重慶市消委會同意并確認。
2021年6月至2022年1月,,劉某南從非正規(guī)渠道購買明知是假冒的飛天茅臺酒,,以賒銷方式通過案外人對外銷售了69瓶,收取貨款15萬余元,;其本人對外銷售了22瓶,,銷售金額5.3萬元。劉某南共非法獲利3萬元,。
2022年1月19日,,劉某南被重慶市公安機關(guān)抓獲。同年8月5日,,重慶市大渡口區(qū)人民法院判決劉某南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
民事責(zé)任方面,,重慶市消委會認為劉某南明知購進的茅臺酒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仍以獲利為目的對外銷售,,該行為不僅危及消費者的人身安全,,損害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知情權(quán)和選擇權(quán),,同時還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今年8月14日,,在重慶市大渡口區(qū)人民檢察院的支持下,重慶市消委會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9月20日,,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劉某南與重慶市消委會達成上述調(diào)解協(xié)議,。
公開道歉信,。張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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