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代購”賣口罩被判刑 遼寧集中宣判6起涉疫情犯罪案件
2020-02-28 11:18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王文郁
中國消費者報沈陽訊(記者 王文郁)2月25日,,記者從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二庭獲悉,,繼日前鞍山、本溪、錦州等地宣判6起涉新冠肺炎疫情犯罪案件后,,阜新、遼陽,、丹東,、朝陽等4地基層法院于當日對6起涉疫情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案件所涉罪名為妨害公務罪和詐騙罪,,涉案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至拘役一個月不等,。
在朝陽市雙塔區(qū)人民法院審理的被告人董某詐騙案中,經法院審理查明,,2月11日,,董某以能購買2.6萬只一次性口罩為由,騙取被害人高某3.78萬元,。后在高某一再催要下,,董某當日還給高某2萬元。2月4日到6日,,董某以能購買到5000只一次性口罩和去購買口罩借款為由,,騙取被害人沈某1.94萬元。2月10日,,董某又以能夠買到250個一次性口罩為由,,騙取被害人姜某500元。董某共計騙取各被害人3.77萬元,。法院認為,,董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手段,,多次騙取他人數額較大財物,,構成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
在阜新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理的被告人劉某生妨害公務案中,經法院審理查明,,2月9日20時許,,阜蒙縣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阜蒙縣老蒙醫(yī)住宅樓檢疫人員報警,稱小區(qū)門口有一名男子(劉某生)不戴口罩,,不配合檢查,、不聽勸阻。城西派出所民警陳某某與輔警周某立即抵達現場了解情況,。劉某生不聽勸說,,繼續(xù)在小區(qū)附近走動。后民警將其送回家中。在民警陳某某與周某準備離開時,,劉某生從單元門沖出,,手持菜刀向民警砍來,在民警后退期間,,劉某生反復拋刀,、撿刀,并追趕民警,,后菜刀砍到疫情執(zhí)勤人員車上,,所幸無人員受傷。民警陳某某與輔警周某將劉某生控制后帶回派出所,。法院認為,,劉某生暴力襲擊正在執(zhí)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構成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其他4起案件案情主要是,未佩戴口罩與阻其進入超市的工作人員發(fā)生爭吵,,推搡,、撕扯出警民警,并將口罩扯下,,朝民警吐口水,;在菜市場防控卡點辱罵執(zhí)勤人員,強行扯斷警戒帶,,并用身體沖撞執(zhí)勤人員,,推搡、毆打出警民警,;拒不配合小區(qū)防疫登記,,駕駛三輪車沖撞防疫人員并進行毆打、辱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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