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任震宇)近年來,,電動平衡車十分流行,,小區(qū)里、公園中甚至道路上都可以看到它的身影,,格外受到青少年追捧。
隨著電動平衡車的熱銷,,在使用過程中因發(fā)生事故引發(fā)的投訴時有發(fā)生,,但其風險尚未引起消費者的普遍關注,特別是未引起廣大未成年人家長的足夠關注,。為此,,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從網上購買了幾款熱銷的電動平衡車,邀請有關專家對這類產品進行了分析點評,,發(fā)現存在適用場景不明確,,上路行駛交通隱患大等問題。
電動平衡車并非玩具
據專家介紹,,目前備受青少年追捧的電動平衡車,,既不屬于兒童玩具,也不屬于運動器械,,其產品屬性和適用場景缺乏相應的規(guī)范,,導致消費者將這類產品誤以為是兒童玩具,忽視其中存在的風險,。根據某搜索平臺的搜索數據顯示,,家長們往往把電動平衡車當作玩具,或者當作可以鍛煉孩子運動能力的運動器械來選購,。電動平衡車的產品說明書則一般將電動平衡車描述為“運動娛樂工具”,,有的平衡車將騎行者的使用年齡界定為“5至12周歲”。而在購物網站上,電動平衡車的銷售頁面多以青少年為人物主角,,甚至直接將產品描述為“智能兒童”平衡車,,這些都會誤導家長們將這類產品理解為“玩具”。
經不住7歲女兒的請求,,消費者張先生春節(jié)前從網上給女兒買了一輛銷量不錯的電動平衡車,。不久,孩子在小區(qū)廣場騎行玩耍時發(fā)生意外,,從平衡車上甩了出去,,造成左臂粉碎性骨折。醫(yī)生說孩子的傷勢相當于從三層樓的高度摔下來,。醫(yī)生還表示由于電動平衡車速度很快,,兒童在騎行時發(fā)生事故導致住院的病例很多,且大多傷情嚴重,。
據兒童玩具專家介紹,,《玩具安全 第2部分:機械與物理性能》(GB6675.2)中對電動童車的速度限制為“在玩具通常坐立或站立的位置加載質量為(25±0.2)kg的負荷,測定的最大速度不得超過8km/h”,,而目前市面上銷售的電動平衡車大都是按照《電動平衡車安全要求及測試方法》(GB/T34668-2017)的要求,,速度時限為20km/h,最高時速相當于電動自行車的速度,遠高于玩具的安全要求,。而且電動平衡車完全依賴于駕駛者重心的移動來實現加速,、減速和轉向,其安全性和穩(wěn)定性遠低于電動自行車,。如果平衡車速度過快,,消費者尤其是兒童很難平穩(wěn)掌控,極易因失去重心而摔傷,。
上路行駛存安全隱患
按照《電動平衡車通用技術條件》(GB/T34667-2017)的定義,,電動平衡車是“配備有可充電的電驅動系統(tǒng),以自主或人工操控模式來保持動態(tài)平衡的輪式載人移動平臺”,。該標準是按照代步工具或者載人工具的定位制定技術規(guī)范的,。但在道路交通安全專家看來,電動平衡車沒有駕駛資質要求,、沒有方向盤和手動剎車,、行駛時速高噪音小、剎車距離普遍過大,,消費者在道路上使用,,不僅增加了自身安全風險,也給其他駕駛員和行人帶來了安全隱患,,因此目前不被交管部門認可為交通工具,。
現實中,因電動平衡車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也多有報道,。今年4月16日,,安徽省合肥市發(fā)生一起出租車與騎著電動平衡車的8歲男孩相撞事故,送到醫(yī)院后,,男孩已無生命體征,。據出租車后方的轎車駕駛員稱,出租車行駛至丁字路口時,,男孩沿斑馬線騎著平衡車進入輔道,,隨后兩者相撞。2019年8月,,山西一名男孩在馬路上騎電動平衡車時突然摔倒,,趴在了電動平衡車上,電動平衡車失去控制,,帶著孩子駛向馬路中央,,所幸后面的摩托車和轎車及時剎車,才沒有發(fā)生意外,。
風險提示不顯著
電動平衡車經營者在銷售時,,往往只注重宣傳產品的便利和優(yōu)勢,而對產品的風險警示和防護提示不足,,很多消費者都反映他們在購買電動平衡車時,,經營者一直宣稱該產品容易操作、很安全,,甚至有一些產品在廣告中展示的騎行人員也沒有佩戴任何安全護具,,很容易讓消費者忽視安全風險,忽略佩戴安全護具,。據北京兒童醫(yī)院順義婦兒醫(yī)院官網披露,,今年5月的一個晚上,該醫(yī)院綜合外科朱醫(yī)生在值班期間接待了4位由于玩電動平衡車導致摔傷來急診的孩子,,他們年齡最小的只有4歲,,最大的也才10歲。他們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使用平衡車時都沒有佩戴任何護具,。
●消費提示
別讓低齡兒童玩電動平衡車
為保護消費者人身健康安全,強化對電動平衡車市場監(jiān)督,,中消協(xié)發(fā)布了電動平衡車的消費警示:
電動平衡車不是兒童玩具,,不建議為年齡較小的孩子購買。由于目前市場上的電動平衡車普遍不是按照玩具安全標準規(guī)范設計生產,,也未列入國家玩具安全認證,,從其產品說明書的相關信息看,,不屬于兒童玩具產品。該類產品速度大于8km/h,、沒有扶手,、上身不固定、需要靠重心的細微變化來調節(jié),,要求騎行者具有較高的身體控制和平衡能力,。年齡較小的孩子由于身體協(xié)調與平衡機能還沒有發(fā)育完全,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不足,,在使用過程中容易發(fā)生意外,,且有些嚴重的意外事故可能會造成不可逆的損傷,影響孩子今后的成長和生活,。因此,,出于安全健康考慮,建議家長不要讓年齡較小的孩子使用電動平衡車,。
電動平衡車非交通工具,,切勿在道路上騎行。電動平衡車不屬于機動車,,也不在非機動車的產品目錄之列,,而是與滑板、旱冰鞋等性質相近,、功能相似,,可以看作是滑行工具?!兜缆方煌ò踩▽嵤l例》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目前,,出于道路交通安全考慮,,北京、上海,、南京,、廣州、武漢,、成都等多地已經明確禁止電動平衡車上路,。因此,電動平衡車不能作為交通工具使用,,更不能在機動車道騎行,,只能在一些專用場地或封閉場所使用。使用時應盡量選取路面平整,、沒有其他車輛以及行人較少的場所,,保證騎行者和他人的安全,。
謹慎控制騎行速度,安全防護不容忽視,。如果騎行電動平衡車的速度比較快,,遇到緊急狀況很容易失去平衡而摔倒,若沒有任何安全保障措施,,就會給騎行人員帶來比較嚴重的傷害。因此,,騎行電動平衡車時應注意控制速度并與其他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無論是“新手”還是“熟手”,均應勻速慢行,,切不可盲目追求“飛一般的感覺”,。同時,安全防護也不容忽視,。消費者在每次使用電動平衡車過程中,,都應佩戴好頭盔、護膝,、護肘,、護腕等護具,以降低摔倒造成的傷害,。此外,,家長還應當承擔監(jiān)護人責任,做好看護和監(jiān)督工作,,對未成年人的錯誤駕駛行為及時進行制止和糾正,。
中消協(xié)還呼吁有關部門加強對電動平衡車設計、生產,、銷售各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管和引導,。建議有關部門進一步明確電動平衡車的產品屬性,完善有關電動平衡車的技術要求和安全標準,,嚴控電動平衡車的最高設計車速,、超速保護、低電量保護等與消費者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技術指標,,為保障消費者安全正確使用電動平衡車建立完善的技術法規(guī)和監(jiān)督依據,。(任震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