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長沙訊 (記者余知都)近期,為進一步促進連花清瘟膠囊(顆粒),、布洛芬(膠囊,、片劑)、對乙酰氨基酚等防疫藥品的有序供應并盡可能擴大防疫藥品的保障面,,緩解群眾購藥難的問題,,12月20日,湖南省長沙市市場監(jiān)管局下發(fā)《關于鼓勵全市藥品零售企業(yè)對防疫藥品進行拆零銷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鼓勵藥品零售門店在保障藥品質量的前提下,,對符合拆零銷售要求的藥品可以采取藥品拆零的方式進行售賣。
《通知》明確指出,,各藥品零售門店應積極開展防疫藥品的拆零銷售,,不得在無正當理由下拒絕顧客對相關藥品的拆零銷售要求,在藥品拆零銷售的過程中應做好顧客的藥學服務,,不得虛假宣傳誘導顧客非理性購藥,合法合理的銷售藥品,。
《通知》要求,,各藥品零售門店要嚴格按照《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guī)范》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對藥品拆零銷售,,拆零藥品必須有專柜儲存藥品,并列為重點養(yǎng)護品種,;有最小包裝單位的藥品應以最小單元進行拆零,,沒有最小包裝單元的藥品應配有獨立安全包裝,拆零藥品均要附說明書(復印件或影印件),,拆零銷售應當使用潔凈,、衛(wèi)生的包裝,包裝上注明藥品名稱,、批號,、有效期等內容;拆零的工作臺及工具堅持清潔,、衛(wèi)生,,防止交叉污染;營業(yè)員在倒取瓶裝藥品時不直接用手接觸,,應該用藥匙勺取,。
《通知》特別強調,各藥品零售門店在銷售過程中不得借機哄抬物價,,拆零藥品不得違規(guī)變相漲價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