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這家店的××特別地道,,今天帶大家來嘗一嘗”“我不允許你們還不知道,,還有家這么好吃的寶藏店”“這么大一桌子才××元,,愛吃的朋友們千萬不要錯過福利……”如今,,打開短視頻平臺,,經(jīng)??梢运⒌礁鞣N各樣的探店視頻。作為第三方測評,,探店連接了消費者和實體商家,,如果能夠做到客觀真實,就可以幫助消費者做出正確選擇,,助力消費復蘇。但隨著探店博主越來越多,,出現(xiàn)了諸如“虛假種草”“變相打廣告”“吃霸王餐”等問題,。(據(jù)4月3日《工人日報》報道)
客觀真實的探店,原本可以實現(xiàn)共贏:給消費者提供“尋味美食”的便利,,也有助于消費者在博主的“眼見為實”之下避坑,;給商家銷售提供“助攻”,有利于吸引更多客源,,有數(shù)據(jù)顯示,,2022年,在某生活服務平臺,,有72%的商家邀請過達人探店并收獲訂單,,同時也是對商家的變相監(jiān)督,可以促使商家在品質(zhì)上更自律,;讓博主及其平臺收獲流量,,進而變現(xiàn)。
但不容忽視的是,,一些博主在利益驅(qū)動下,,進行的不再是體驗分享、良心“安利”,,而是打著探店的旗號進行帶貨,,成為商家的“廣告代言人”,或借探店博主的身份,,以宣傳推廣的名義流連于各個餐館,,蹭吃蹭喝之時還向商家索要“好處費”“推介費”。更有甚者,,有的博主只是“云探店”,,素材或從網(wǎng)上扒來,或由商家提供,,東拼西湊后利用剪輯軟件便能“一鍵成片”,。曾有參與經(jīng)營探店賬號的人士透露:但凡突然刷到多個達人前往同一家店的探店筆記或視頻,,很大可能就是商家在進行營銷推廣,而且很多探店達人發(fā)布的內(nèi)容都是商家事先談好的劇本,。邀請達人拍攝一條探店視頻的費用,,依據(jù)達人的粉絲數(shù)量、粉絲構(gòu)成,、粉絲活躍程度,、15天內(nèi)電商消費活躍度等確定,也取決于視頻的長短和質(zhì)量等,。如此探店,,已經(jīng)無信任度可言。
當探店博主與商家成為利益共同體,、各取所需時,,受害最深卻是消費者。在博主夸大其詞下,,是不少消費者的吐槽:“視頻鮑魚龍蝦,,實際‘臭魚爛蝦’”“乘興而去,失望而歸”“貨不對板,,避雷變‘踩雷’”……這般的虛假探店,,已可以歸為虛假宣傳行為,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給消費造成誤導,,擾亂了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應當被相關部門打擊、被消費者抵制,。
針對虛假探店,,監(jiān)管部門應暢通舉報渠道,查證屬實后加以懲處,;探索建立規(guī)范措施,,比如要求博主在探店視頻上標注是“商業(yè)推薦”“合作推廣”,還是“自由探店”,,明確標簽以便于消費者分辨,;規(guī)范“探店宣傳”行為,明確有關行為的法律屬性,、有關主體的責任劃分,,及時堵住虛假探店的漏洞。
平臺也應有所作為,,營造良好健康的探店生態(tài),。近日,,抖音生活服務發(fā)布《餐飲探店規(guī)范》并在8個城市試點,以警告,、下架視頻,、賬號降級、封禁投稿等措施打擊虛假宣傳行為,,并將納入對商家,、達人的評級評價體系,并明確了商家和網(wǎng)絡達人在探店合作過程中應遵守的行為規(guī)范和權利責任,。期待更多平臺都能向虛假探店亮劍,。
真實性是探店的靈魂。探店博主在承接商業(yè)性探店業(yè)務時,,應秉持客觀公正的原則,,如實反映消費體驗,自己口中的“寶藏”“天花板”店鋪要名副其實,。商家也應注重提升產(chǎn)品質(zhì)量,,珍惜自身信譽和形象,,靠品質(zhì)取勝而不是靠虛假宣傳引流,。(何勇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