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上海訊(記者孟剛)近日,,迪卡儂(上海)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因廣告中對商品的性能、質(zhì)量等表示不清楚,、不明白,,違反《廣告法》,,被上海市浦東新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罰款5萬元。
被處罰的迪卡儂品牌LOGO,。資料圖片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jīng)查,當事人在電商平臺銷售“迪卡儂運動內(nèi)衣女透氣美背支撐防震防下垂跑步背心式運動文胸 TACU”商品,,包含黑色(有胸墊),、白色(有胸墊)、灰色(有胸墊)和黑色(無胸墊)4種顏色款式。其中,,黑色(有胸墊)、白色(有胸墊)和灰色(有胸墊)3個顏色款式的支撐強度為高強度支撐,,黑色(無胸墊)的顏色款式的支撐強度為中強度支撐,。在該商品的網(wǎng)頁廣告中,對于涉案商品支撐強度的表示均為“高強度支撐”“專為高強度運動設計”“運動時提供胸部支撐”的語言文字描述,。當事人在涉案商品的廣告中對于支撐強度的表示不準確,。
據(jù)悉,當事人已于2023年10年17月對涉案廣告中不準確內(nèi)容進行了改正,。
天眼查APP顯示,,迪卡儂 (上海) 體育用品有限公司 (曾用名:上海迪卡儂中路體育用品零售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以從事體育用品為主的企業(yè),。
3月29日,,記者查詢發(fā)現(xiàn),迪卡儂(上海)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及下屬門店,,自2022年12月以來,,已被市場監(jiān)管部門處罰8次,這些違法行為涉及價格欺詐,、銷售不合格睡袋及兒童服裝,、銷售過期食品、銷售失效的洗手液及手環(huán)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