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賈珺)加油站等設施5米內禁停電動自行車,、嚴禁在密閉空間或烈日及高溫環(huán)境下充電,,嚴禁采用拉接臨時電源線路、插座和開關等方式充電……12月21日,,記者從北京市市場監(jiān)管局獲悉,,由該局指導、北京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yè)協會組織行業(yè)編寫的《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組技術規(guī)范》《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技術規(guī)范》《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指南》3項團體標準近日發(fā)布,。
據了解,,《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組技術規(guī)范》《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技術規(guī)范》2項團體標準,圍繞市場需要和監(jiān)管需求,,重點對蓄電池型號命名與電池組永久性唯一編碼標識,、充放電接口防觸電保護、電池組安裝電池管理系統(BMS),,以及電器輸出接口安全性、充電器分類和充電器防護等級等進行了明確要求,,填補了電動自行車用鋰電池及充電器產品安全技術要求的空白,。
電動自行車該如何購買、使用,、停放,、充電、維護保養(yǎng),?《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指南》為電動自行車使用者提供了專業(yè)指導,。
《指南》明確提出,購買人不應對出廠后的電動自行車進行加裝,、改裝,不應更換不符合該產品強制性認證配置的電動機和蓄電池等動力裝置,。此外,,加裝、改裝車篷,、車廂,、座位等裝置也被禁止,拆除或改動限速處理裝置等行為更是不被允許,。
按照《指南》要求,,電動自行車宜停放在開敞式或半開敞式專用停放場所,,不應停放在室內及建筑物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處;應遠離燃氣設施、變配電設施,、鍋爐房、加油站等危險場所停放,,間距大于5米,;宜遠離建筑物外墻停放,車身周邊2米范圍內無可燃物堆放,;應避免在污水井,、下水道、化糞池等區(qū)域的上部地面位置停放,。電動自行車停放時,,嚴禁將易燃易爆危險品等留滯在電動自行車納物箱內;電動自行車長期停放時,,應及時切斷主電源,,并存放到陰涼處,;電動自行車停放處應設置顯著的警示標識,,提示鋰電池充電的危險性。
關于蓄電池應如何正確使用和保養(yǎng),,《指南》明確提出,電動自行車每次最長充電時間不宜大于8小時,。充電前,,應關閉電動自行車電源并拔出鑰匙,嚴禁采用拉接臨時電源線路,、插座和開關等方式充電,,嚴禁在密閉空間或烈日及高溫環(huán)境下充電,不應將充電器放在鞍座或尾箱內充電,。
據悉,,《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技術規(guī)范》提出,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要有防觸電保護,。此外,,充電器還應有過熱保護,,一旦發(fā)生超溫,,充電器應在15分鐘內切斷輸出電流。針對鉛酸電池充電器,,還應具有“過充切斷”功能,,一旦電池組充入電量即將“過流”,應自動切斷輸出電流,。無論是遇到低溫還是高溫,,充電器都應工作正常。
據北京市市場監(jiān)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上述3項團體標準的制定,,為生產、銷售及使用者提供明確的技術指引,;對推動電動自行車及配套產品的質量升級,,促進行業(yè)良性發(fā)展,提升企業(yè)服務水平,,以及電動自行車行業(yè)綜合管理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