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記者鄭鐵峰)近日,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qū)西門分會接到投訴舉報,,消費者稱在網絡平臺店鋪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在銷售某品牌阿膠黃精精華顆粒,,想為其子買幾盒。消費者在購買前,因妻子是甲亢病患者,與店鋪客服進行了溝通,咨詢終止妊娠后能否食用該產品,。客服回答“沒關系,,產品沒有問題,,可以放心,。”消費者爽快地下單購買了4盒該產品,,共計花費1184元,。然而食用了3盒后才發(fā)現該產品含有碘的成分,醫(yī)院給出的建議是甲亢病人不宜食用,。于是消費者撥打了投訴電話,。
西門消保分會工作人員接到投訴立即開展調查。經過調查發(fā)現消費者所購買的產品是一款固體飲料,,該產品屬于普通食品,,凈含量280g(20g×14袋),用于婦女產后食用,,在產品配料表中含有碘的成分,。經過工作人員調解,商家同意為消費者退貨,,在收到尚未開封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剩余產品后,,為消費者退款300元,并額外賠償消費者一倍的價款1184元,,消費者表示接受調解結果,。
工作人員在調查中發(fā)現,商家在店鋪網頁上宣傳“小產需保養(yǎng),,流產別留憾,生理周期亂,,再孕困難......”網頁上宣傳公司科研合作機構為“山西中醫(yī)學院,,山西醫(yī)科大學,山西中醫(yī)院大學”等字樣,,然而涉及的上述內容均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其真實性,。該行為涉嫌發(fā)布虛假廣告,宣傳食品具有疾病治療功效等誤導消費者的情形,,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條“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食品生產經營者對食品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的相關規(guī)定,,西門市監(jiān)所執(zhí)法人員已對其立案查處,。
海曙區(qū)消保委溫馨提示:消費者在購買食品前,一定要注意查看食品外包裝標簽上是否印有食品名稱,、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以及生產廠家,、廠址,、食品生產許可證和合格證明文件,包裝是否完好再選擇購買,;注意查看食品配料表和營養(yǎng)成分表,,尤其是患有疾病的消費者,藥品方能治療疾病,,食品只是補充營養(yǎng),,不具有疾病治療功效,不要延誤病情,。個別食品對疾病恢復不利,,須消費者謹慎購買消費者不要僅憑廣告上的宣傳內容去選擇相信,加以甄別有些食品或保健品是否適合身體所需,。對個別商家為了提高自身食品銷量,,夸大虛假引人誤解的宣傳,甚至是宣傳有疾病治療的功效,,希望廣大消費者發(fā)現類似問題,,及時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