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長春訊(記者李洪濤)珠寶飾品一直深受消費者喜愛,,很多商家為了更好地拓寬珠寶飾品銷路,在銷售金銀珠寶飾品時會打出回購,、以舊換新等促銷牌,。但在實際回購和換購中,消費者卻遇到了不少門檻,。
11月28日,,記者從吉林省長春市消費者協會了解到,近日,,朝陽區(qū)消費者協會接到一起投訴:2018年10月,,宮女士在中東大市場六六福珠寶花費10800元購買鉆戒等兩款首飾。后來,,六六福珠寶注銷,,重新注冊了“朝陽區(qū)恒發(fā)珠寶店”,牌匾名為“中國珠寶”,。宮女士按通知到“中國珠寶”換取了相關憑證,,商家承諾4年后可全額回購,。然而,宮女士近日前往“中國珠寶”辦理回購時,,工作人員告知其鉆戒有磨損,無法回購,。
經核實,,商家稱每一款珠寶飾品在銷售時都有稱重,并在信譽卡和保值協議以及鑒定證書上標示了重量,,現回收時稱重與標重不符,,無法進行回購。而宮女士表示,,商家銷售時沒有進行現場稱重,。消協工作人員就宮女士反映的問題與“中國珠寶”多次溝通,但商家均以飾品重量與購買前稱重相差不符而拒絕給投訴人回購,。
在處理過程中,,長春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鐘萍就宮女士鉆戒飾品重量減少問題與商家負責人進行溝通,核實了該款鉆戒的鑒定報告,,并對報告上標注的鉆戒重量與銷售時復稱標注的重量進行核對,。
因宮女士該款首飾的材料主要是鉆戒和18K金,商家認為缺少部分應是在18K金材料上,,但經過佩戴無法判定為何產生較大的損耗,。鐘萍就鉆戒出現問題咨詢了相關鑒定機構,對方回復無法履行鑒定,。
鐘萍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長春市消協共受理該類投訴418件,,與同期相比大幅度增加,,投訴主要問題有:一是店面消失,回購換購成為空談,;二是“一口價”飾品回購換購說道多,。金飾品在銷售時,有的按克數加工藝費銷售,,有的按“一口價”銷售,。消費者對“一口價”首飾的回購,只能按日金價損失工藝差價進行回購,;三是換購回購暗藏各種門檻限制,。消費者投訴反映,當初購買金飾品時,,服務人員并沒有告知其在回收時會有折舊費,,只是承諾回收,。如果消費者當初購買了“一口價”金飾品,在以舊換新時只能對應換“一口價”的,。要想換稱克賣的飾品,,消費者手里的換舊金飾品也只能稱克。此外,,還存在首飾斷裂,、焊點開裂、成分不足,,鑲嵌類飾品的鉆石(寶石)脫落,、變形,首飾發(fā)生褪色或變色等情形,。目前,,首飾鑒定只是針對鉆石成分、貴金屬含量和等級進行鑒定,,對鉆石脫落,、首飾斷裂的原因及設計工藝仍無法判定。出現的相關糾紛很難判定是人為過失還是產品本身質量問題所導致,。此外,,耗損率規(guī)定值是否規(guī)范也難于判定。
長春市消協提示廣大消費者,,要理性對待首飾銷售促銷信息,。首先,要選擇有信譽的商場及珠寶店,,消費者購買珠寶首飾應該從首飾品牌,、品質及商家信譽方面進行考慮,警惕商家“全價回購”“免費換”“零工費換新款”等促銷宣傳,。其次,,要仔細了解回購、換購條款及規(guī)定,。應注意了解回收價格,,是否有折舊費、耗損計算,、工藝費等細節(jié),,以及后續(xù)的回購更換方法。此外,,要重點關注珠寶飾品的標識是否清楚齊全,,如名稱、產地、等級,、重量以及相關證書等,。回購及置換要保持謹慎,,購買黃金飾品前,,要學會辨別黃金飾品的種類,如足金,、硬金,、K金、彩金,,了解其含金量和計價方式,軟足金飾品一般是按重量銷售,,硬金,、K金飾品一般按件銷售。
鐘萍強調,,消費者購買珠寶飾品時一定要索取有效發(fā)票,,并要求經銷者在發(fā)票上對所購珠寶飾品的名稱、產地,、等級,、重量,以及相關證書的編號注明清楚,,方便事后維權和接受售后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