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記者施本允) “雙11”價格戰(zhàn)已硝煙四起,,各大電商平臺紛紛宣稱低價開卷,。為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浙江省湖州市消保委發(fā)布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科學規(guī)劃,,理性消費,按需購買,,謹防陷阱,。
消費者要注意標價陷阱,警惕心儀商品是否在活動前先漲價再打折,,最終購買的商品價格還是平時價格,。消保委建議消費者提前關注留意平時標價,,或購買前進行多平臺對比,,避免落入商家標價陷阱。
《民法典》規(guī)定,,定金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另外,,當交完“定金”,,如果又不想購買該物品,不想付尾款的話,,商家一般不予退還定金,。消費者在下單前要厘清定金、尾款,、退款規(guī)則,。
直播帶貨誘惑多,消費者千萬不要被主播帶貨話術和濾鏡技術打亂了購買規(guī)劃,,囤貨過多造成資源浪費,。由于直播節(jié)奏較快,,下單前要提前看清楚是不是同一款產品,品牌,、型號,、參數和數量都要一一核對,切勿為了追求低價激情下單,,最后又發(fā)現貨不對版,。
消費者確定好要買的商品時要看清頁面是否存在現貨,或者預售時間自己能不能接受,,要及時跟客服溝通清楚發(fā)貨時間,,不要早早下單買好卻遲遲等不到物流信息,,耽誤使用需要,。
此外,消費者在網購平臺購物時要注意保留聊天記錄,、訂單信息、相關促銷頁面,,以備日后出現糾紛時有充足的證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一旦發(fā)生消費糾紛,及時聯系商家,、平臺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及時撥打12345進行舉報、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