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廣州訊(記者黃劼)為維護質量認證的有效性和公信力,,嚴厲打擊虛假認證,、以檢測認證名義實施的違法廣告行為,,廣東省廣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近日發(fā)布認證活動廣告宣傳合規(guī)提示。
不得在線上,、線下發(fā)布含有未經批準開展認證活動,、冒用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資質、超出批準范圍開展認證活動的內容,。不得為尚未取得認證機構批準書,、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的任何單位和個人設計、制作,、代理,、發(fā)布認證活動的廣告。不得發(fā)布“當天出證”“當天出報告”“直出證書”“不送樣檢測”等涉嫌虛假認證的內容,。
不得發(fā)布“確保通過”“認證包過”等含有明示或暗示的保證性承諾內容,。除國家統(tǒng)一推行的認證制度外,認證機構自行開展的認證活動及認證證書,、認證標志,,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詞進行廣告宣傳。廣告中使用認證證書,、檢驗檢測報告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認證認可內容有使用范圍和有效期限的,,應當明確表示。不得利用偽造冒用認證證書和檢驗檢測報告進行廣告宣傳,。
廣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同時提醒媒體機構,、廣告經營單位、網絡交易平臺等各廣告活動主體,,應認真落實資質審核和信息公示義務,,加強廣告內容審查,在發(fā)布含有認證內容的廣告時,,要嚴格查驗認證活動及認證結果是否真實有效,,不得發(fā)布內容與證明文件不符或證明文件不全的廣告,不得以評價證書,、評估證書等代替認證證書進行廣告宣傳,,堅決制止和防范虛假違法認證廣告宣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