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京訊 日前,,《中國消費者報》曝光各大電商平臺上一些商家高價售賣“銀行土”,,將其包裝成具有招財,、轉(zhuǎn)運等神秘力量的商品,,引發(fā)關注(詳見《中國消費者報》2月25日1版《“暴富”存疑 “智商稅”保真》),。2月28日,,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fā)文稱,,購買“代挖銀行土”的行為本身屬于一種“玄學”,,消費者的購買行為無可厚非,,但商家出售“銀行土”的行為可能存在多方面問題。
江蘇省消保委認為,,商家關于“銀行土”的宣傳涉及迷信內(nèi)容,,若商家在平臺中進行宣傳,涉嫌違反《廣告法》相關規(guī)定,。同時,,挖土行為本身可能構成對城市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的損壞,涉嫌違反《城市綠化條例》相關規(guī)定,。商家虛構功效,,將普通泥土包裝成具有特殊功效的“銀行土”并高價出售,涉嫌虛假宣傳,,可能構成對消費者的欺詐,,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部分商家要求消費者提供房屋格局,、大門朝向等信息,,也存在個人信息泄露風險。
此外,,這種行為還引領不良的社會風尚,,此類營銷將成功歸因于玄學而非個人努力,可能誤導消費者忽視理性理財與職業(yè)規(guī)劃,,助長了迷信與投機心理,。若大量消費者效仿挖土行為,,會破壞城市綠化景觀,增加市政維護成本,。
對于此類現(xiàn)象,,江蘇省消保委建議相關部門加強對違法行為的監(jiān)管,及時揭露玄學營銷的欺騙性,,增強公眾辨別能力,,依據(jù)《廣告法》《城市綠化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對涉嫌違法的商家追究虛假宣傳、破壞綠化等責任,,并要求對此類產(chǎn)品進行推廣的平臺進行限流,。電子商務平臺應積極履行審核職責。根據(jù)《電子商務法》第二十九條和第三十八條的規(guī)定,,平臺經(jīng)營者知道或應當知道商品或者服務信息存在違反環(huán)境保護要求,、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如完善關鍵詞過濾機制,,及時下架違規(guī)商品,配合監(jiān)管部門提供商家信息等,。消費者應增強消費過程中的理性因素,,確立科學的財富觀,將對“玄學”的過度依賴轉(zhuǎn)化為積極面對生活的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