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 孫蔚)近日,北京市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委發(fā)布公告,,調整了海淀區(qū)海淀鎮(zhèn)樹村棚戶區(qū)改造3宗地塊的競買規(guī)則,。根據(jù)公告,,這3宗地塊將試點施行“競地價、競政府持有商品住宅產權份額、競高標準商品住宅建設方案”的掛牌方式,。由此,,“新型共有產權房”正式進入公眾視野。
事實上,,自2017年起北京就開始推行共有產權房,,即政府與購房者按份共有產權的政策性商品住房。那么,,新型共有產權房與原來的共有產權房究竟有何區(qū)別?對于購房者來說是利好嗎?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了解,。
競拍方式有調整
作為保障性住房的一種,共有產權住房,,通俗來講就是購房者和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持有一套房產,。按北京市共有產權房相關規(guī)定,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后低價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購房者可購買房屋的部分產權,剩余產權則由政府持有,,并要求5年內房屋不得轉讓,,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后的轉讓同樣受到一定的限制,需要優(yōu)先出售給房屋產權代持機構,,代持機構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才能夠轉讓給其他符合共有產權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
貝殼研究院分析師潘浩告訴記者,,從土地出讓環(huán)節(jié)來看,,此次推出的新型共有產權房地塊最大的變化是引入了“競政府持有商品住宅產權份額”的競拍方式。當競買報價達到土地上限價格時,,就不再接受更高報價,,轉為現(xiàn)場競報政府持有商品住宅產權份額程序;當現(xiàn)場競報政府持有商品住宅產權份額達到設定的預設份額時,則轉入高標準商品住宅建設方案投報程序,。
北京市房協(xié)秘書長陳志表示,,競買規(guī)則中設置了投報高標準商品住宅建設方案的程序,體現(xiàn)了政府對于房屋建筑品質和質量的關注,。政府層面考慮的是,,開發(fā)商可以因為利潤不高而不去高價拿地,但既然拿地了,,就必須提供高品質的房屋,。
準入門檻有降低
記者查閱土地出讓公告后發(fā)現(xiàn),北京市推出的新型共有產權房在準入門檻,、出租,、出售,、再次交易后的房屋屬性等方面,,都與原有的共有產權房有明顯區(qū)別,。潘浩認為,新政有利于擴大共有產權房的覆蓋面,,而且對購房人讓渡了很多權益,。
具體來看,在購買條件方面,,原有共有產權房的申請家庭應符合北京住房限購條件,,且家庭成員在北京均無住房,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單身家庭申請購買的,,申請人年齡需為30歲以上,。而對于新型共有產權房,申請家庭只需滿足北京限購條件就可以買,,并無其他限制條件,。
在出租方面,原有的共有產權房是由政府及購房者按房屋所有權比例獲取租金,,與此不同的是,,新型共有產權房的房屋租金全額為購房者所有。
出售溢價歸業(yè)主
此次新型共有產權房與原政策最大的區(qū)別在于再次出售環(huán)節(jié),。購房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后,,可按市場價格轉讓其持有的房屋產權份額,同時政府持有的產權份額也會一并轉讓,,但政府只按產權比例收回原值房款,,不參與溢價分成。這與傳統(tǒng)的共有產權房規(guī)定“5年限售期滿后,,購房人只可以轉售給同樣具備共有產權房購買資格群體,,且政府保留原有比例房屋產權”相比來看,政府將溢價部分留給了房屋所有者,。
同時,,對于再次出售后房屋的產權屬性,《公告》規(guī)定,,再次交易后,,轉讓對象獲得的房屋產權份額比例為100%,實際上已自動轉為普通商品房,。而此前的共有產權房如果想要轉為普通商品房,,需要先自購政府產權部分。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如果你買了一套新型共有產權房,,總價1000萬元,,按個人份額80%計算,你出資800萬元,,政府出資200萬元,。5年后,你想賣房子,,此時的市場價是1600萬元,,那么,政府所得還是原來的200萬元,,你可以拿到1400萬元,。并且轉讓對象還沒有限制,只要具備北京商品房購房資格就可以購買,。而按照以前的政策,,出售共有產權房賣了1600萬元,那么政府要得1600萬元的20%,,即320萬元,,你自己可以拿1280萬元,并且轉讓對象必須是符合共有產權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不比不知道,,一比嚇一跳。相信新型共有產權房政策出臺后,,有望改變之前共有產權房棄選率居高不下的局面,。”張大偉表示,,在房屋轉讓階段政府僅按住房原值收取購房款,,不參與房屋溢價分成,充分體現(xiàn)了讓利于民,。從中也可以看出,,北京市政府用此種降低購房門檻的方式,,來向高房價宣戰(zhàn),為的是能讓更多有居住需求的購房者“上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