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李振華 記者張文章)18節(jié)硬筆書法課僅上了12節(jié),,培訓機構就單方結束課程,,消費者索求退款卻屢遭拖延,便以服務欺詐為由向福建省武夷山市消委會投訴,。經(jīng)調(diào)解,,8月初,上述培訓機構武夷山喵嗚藝術有限公司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退一賠三規(guī)定,,合計退賠消費者1464元,。
前不久,消費者吳女士向武夷山市消委會投訴,,稱其于2022年12月3日在武夷山喵嗚藝術有限公司購買了18節(jié)硬筆書法課,花費上千元,,但只上了12次課,,該培訓機構就稱課程已結束。吳女士多次與該機構校區(qū)負責人鄧老師溝通,,對方一直推諉拖延,,稱會找上課老師核實,但一直沒有音信,;吳女士將上課記錄列出后,,培訓機構借口稱需要核實,留言不回復,,電話也不接,。之后,商家進行了核實,,表示確實存在缺課問題,,經(jīng)多次協(xié)商,商家于2023年5月31日晚表示,,愿意退未上的課程費用366元,,但要扣除80元費用,于7個工作日內(nèi)退286元,。但7個工作日過去,,吳女士還是沒有收到退款,覺得該機構故意拖延不想退錢,對其主觀故意欺詐消費者的行為十分不滿,,于是向武夷山市消委會求助,,要求培訓機構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guī)定“退一賠三”。
武夷山市消委會工作人員接訴后,,第一時間與消費者聯(lián)系,,詳細了解事件經(jīng)過。之后,,工作人員前往武夷山喵嗚藝術有限公司調(diào)查了解情況,。經(jīng)了解,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屬實,,工作人員現(xiàn)場進行調(diào)解,。武夷山市消委會指出,根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規(guī)定,,經(jīng)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經(jīng)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shù)慕痤~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此案中,,消費者預交了書法培訓費,因為商家未按合同將課程全部上完,,余款366元遲遲未退,,存在服務欺詐行為,所以消費者有權要求培訓機構退還相應款項并要求三倍賠償,。
在武夷山市消委會工作人員的調(diào)解下,,武夷山喵嗚藝術有限公司最終同意按余款366元進行“退一賠三”,合計退賠1464元,。消費者對此表示滿意,。
武夷山市消委會提示廣大消費者,選擇培訓機構,,首先要查看機構資質,,應注意其是否具有教育部門或人力社保部門頒發(fā)的教學,、培訓等資質,多家對比挑選,,查詢機構經(jīng)營信息,,通過營業(yè)場所租賃情況等了解機構運行狀況。應避免一次性高額繳費,,謹慎簽署合同,,在繳費前應仔細查看合同條款內(nèi)容,特別注意違約條款,、免責條款等內(nèi)容,,不輕信教育培訓機構的口頭承諾,應將具體要求全部落實到合同協(xié)議當中,;盡量避免一次性高額繳費,,確保一次性繳費時間跨度不超過3個月。應保存好包括合同文本,、交易憑據(jù),、溝通記錄等相關證據(jù),如果遇到權益受損問題,,要及時收集好證據(jù)與教育培訓機構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成,可以向消費者組織或當?shù)亟逃鞴懿块T投訴,,也可以通過申請仲裁或到法院起訴等方式,,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